關於秉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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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秉誠

本所主持律師吳榮昌律師,自民國81年5月30日經法務部核准充任律師,於81年7月21日登錄台灣台中地方法院,85年7月24日設立本所,執行律師職務迄今累有33年餘之經歷。

誠信第一、服務至上

本所現有執業律師計5名、實習律師2名、法務及行政人員計5名,律師群均具豐富之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實務經驗;本所曾受中央健保局、勞保局、國防部、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、南區分署、中央警察大學、陸軍專科學校、臺灣警察專科學校、臺中市政府建設局、高雄市政府財政局、臺南市政府地政局、彰化縣政府、南投縣政府、和平區公所、樹林市公所、通霄鎮公所等機關、學校委任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與強制執行債權追償之工作,就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「豐樂公園吊臂掉落軌道意外委託仲裁案」亦係由本所代理處理。另本所曾就當事人委任訴訟之案件,主動為當事人就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、所得稅法、建築管理規則、自來水法等事件聲請釋憲,分別獲大法官釋字第五六二號、第七○五號、七六五號、七七六號等之解釋。本所自成立以來始終秉持「誠信第一、服務至上」的核心理念專業與公平正義的原則,由多年實務經驗的律師團隊領軍,由專業團隊提供涵蓋訴訟、調解與法律顧問等多元法律服務。以嚴謹專業、客製化策略面對各種挑戰,我們竭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法律諮詢。憑藉卓越戰略與高效執行力,我們贏得廣大客戶的深厚信任,成為您堅強的法律後盾。